辦理國際訪問學人申請作業要點
作業要點
本中心2023年因經費使用期限所致,本業務2023年僅開放受理至2023年7月31日止,訪問期間最長至2023年12月31日,敬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2024年之申請時程將於2023年底公告,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 111年7月28日本中心第八十二次執行委員通訊會議修正,111年7月29日發布
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設在國立臺灣大學,以下簡稱本中心)為辦理國際訪問學人之申請及接待等事宜,訂定本作業要點。
二、本中心國際訪問學人申請條件,需符合以下兩項規定:
(一) 有學者推薦。
(二) 申請人資格如下:
1.訪問學者:現任職國外大學專任教師或國外學術研究機構專任研究人員。
2.訪問研究員:博士後研究人員,或經本中心認定之人文社會科學相關領域之研究人員。
三、受理申請期間:
本業務採隨到隨審制,申請人應於預計報到日四個月以前向本中心提出申請。
四、擬申請本中心國際訪問學人者,應備妥下列資料,以 email方式投遞本中心提出申請:
(一) 申請表。
(二) 資格證明(學位證書、在職證明書)。
(三) 研究計畫。
(四) 推薦信。
五、本中心審查國際訪問學人之申請案時,斟酌申請人之資歷、研究計畫及本中心空間、資源等各項因素,決定是否通過。
六、國際訪問學人來訪期間,每次至少一個月,最長六個月。必要時,得申請延長。
七、獲本中心邀請來訪之國際訪問學人,來訪期間收取之服務費用規定說明如下:
(一) 訪問期間之行政服務費收費標準,依國立臺灣大學辦理來校訪問研究境外學者服務暨收費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二) 行政服務費屬單次性收費,不予退費。
(三) 獲本中心同意邀請來訪之國際訪問學人,應於接獲本中心通知至報到日前一個月期間內,依通知之指示辦理繳費。
八、本中心可提供之服務如下:
(一) 邀請函。
(二) 研究空間。
(三) 電腦及網路。
(四) 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資源。
(五) 臺灣學術活動資訊。
(六) 住宿資訊。
(七) 訪問證明。
九、國際訪問學人得由本中心協助申請臺大宿舍。住宿及相關費用由訪問學人自行負擔。
十、本要點經本中心執行委員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作業要點
國際訪問學人申請表
國立臺灣大學辦理來校訪問研究境外學者服務暨收費實施要點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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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請以電子郵件將申請資料寄至承辦人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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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林威辰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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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2-2351-109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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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weichenlin@ntu.edu.tw
行遠樓研究空間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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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空間開放時間原則上為每週一至週五早上8點至下午6點,週六及週日不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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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空間提供桌上型電腦、網路、印表機、文具等用品,茶水間備有飲水機、微波爐、流理台、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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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溫超過28度可開空調,夏季空調開放時間最早為早上9點,最晚至下午5點。為避免空調系統故障,請勿自行開關或操作空調系統,若需調整溫度,請洽中心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