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辦法依據: | |||
「臺灣人文及社會科學期刊評比暨核心期刊收錄」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 | |||
● 申請資格:需符合「實施方案」第四點規定 | |||
○ 專業學門類及綜合類期刊需同時具備之申請資格如下: | |||
‧ | 凡於臺灣、香港、澳門與新加坡出版之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具備匿名審查制度,並以刊載原創學術論文為主之期刊,其期刊之出版單位均可向本中心提出申請。 | ||
‧ | 符合前款申請資格之期刊,近三年(不含申請當年,以下同)出刊頻率至少為一年刊,並刊行滿三年應出期數。期刊所出版之專(特)刊,應一併送審。 | ||
‧ | 近三年每期刊登經匿名審查之原創學術論文至少三篇,或每年各期平均三篇。 | ||
○ 綜合類期刊另需具備以下資格: | |||
‧ | 期刊需選擇參與二或三學門的評比。 | ||
‧ | 期刊選擇參與評比之學門中,各學門刊載原創學術論文數,應達總刊載論文數20%或近三年平均每年三篇以上。 |
PPTX / 2452KB | 期刊評比收錄簡介及常見問題 | 下載 |